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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陽晶 陶文靜 胡文星
   都昌縣檢察院檢察官向當地漁民瞭解案情。 姚衛東攝
  ■2013年至今共批准逮捕危害生態環境犯罪案件247件383人,起訴747件1221人。
  ■依法打擊危害生態環境普通刑事犯罪的同時,通過深挖案件背後的原因,倒查怠於履行環保執法和監管職責的瀆職行為,使瀆職犯罪無處遁形。
  ■通過分析破壞生態環境犯罪的發案特點和原因,2013年以來共提出檢察建議210份,有效推動了相關職能部門加強環保監管。
  鄱陽湖的霞光里,天鵝擊起落珠般的水花;村口的古樟樹下,孩童們追逐嬉戲;茂林修竹旁,吹面不寒的是江南楊柳風……良好的生態環境是江西最亮的品牌。
  近年來,江西省檢察機關積極響應生態立省、綠色崛起的號召,構建檢察“矩陣”,充分發揮檢察職能,通過嚴厲打擊危害生態環境犯罪、倒查背後職務犯罪、創新法律監督手段等,為保護4500萬江西人民的生存環境發揮積極作用。
  ■打擊
  對危害生態環境犯罪頻出重拳
  江西是一片溫潤的土地,森林覆蓋率達63.1%,位居全國第二位,各項環境質量指標在全國靠前。
  自然賦予的珍貴寶藏給江西人民帶來了福音,也引得一些不法分子動起歪腦筋,將貪婪的目光投向森林綠樹。
  吉水縣的阮某受當地一家園林綠化公司委托,收購、採挖一批活體樟樹,在沒有取得野生植物採集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採挖了9株樹齡在80年至200年的香樟樹。
  因涉嫌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阮某被吉水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法庭上,阮某對檢察機關的指控表示認可,當庭承認了犯罪事實。
  在辦理危害生態環境犯罪案件的過程中,吉水縣檢察院幹警充分履行監督職責,通過細心審查案卷、多方詢問證人,對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嚴格審查,對註明“另案處理”、“在逃人員”等情況,跟蹤監督,不放過一條遺漏犯罪線索。2013年以來,該院經依法審查,已成功追訴漏犯4人、追訴漏罪2條。
  “我們依法對2件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快捕快訴,目前3名被告人均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新建縣檢察院檢察長餘聲漢向記者介紹,通過辦案,涉案的21只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小天鵝、5只江西省級保護動物小白額雁全部被解救,如今已重新回到大自然的懷抱,自由棲息、翱翔。
  記者從江西省檢察院瞭解到,該省檢察機關不斷強化法律監督職責,加大對生態環境的司法保護力度,嚴厲打擊盜伐濫伐林木、非法占用耕地、非法捕撈水產品,以及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等犯罪行為,為江西的青山綠水樹起堅實的“法律屏障”。
  據統計,2013年至今,該省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危害生態環境犯罪案件247件383人,起訴747件1221人,對此類犯罪產生了有效的震懾作用。
  ■倒查
  對不作為濫作為瀆職犯罪深挖細查
  破壞生態環境普通刑事犯罪背後,是不法分子的個人行為,還是有公職人員不作為、濫作為的身影?依法打擊危害生態環境普通刑事犯罪的同時,江西省檢察機關通過深挖案件背後的原因,倒查怠於履行環保執法和監管職責的瀆職行為,使瀆職犯罪無處遁形。
  在浮梁縣,一片400多畝的原始天然闊葉林被悄然砍倒。“接到群眾舉報後,我們及時派出幹警,前往砍伐現場固定證據,對這起砍伐案件背後有可能隱藏的瀆職犯罪線索展開初查。”浮梁縣檢察院檢察長朱璀琳告訴記者,偵查後該院幹警發現,有關監管人員果然沒按照森林資源管護規定開展工作,也沒有建立相關檢查制度進行護林巡查,最終導致面積412畝、價值摺合68萬餘元的林木被盜伐。
  經過縝密偵查,浮梁縣檢察院依法立案查處了發案鄉原黨委委員、人武部長、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大隊隊長陳某玩忽職守一案。2013年初,該縣縣委書記林群、縣長孫艷峰,發出了致全縣各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的一封信,要求全力創建“全國生態縣”,加強對林業資源的監管和巡查,堅決查處執法違法的害群之馬。
  針對瀆職犯罪查證難、辦案阻力大等情況,江西省檢察院和市級檢察院充分發揮上級院的主導作用,通過加強工作督導、召開辦案調度會等措施,及時聽取辦案人員的工作彙報,全面分析案件形勢,合理調整偵查思路,靈活採取偵查措施,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
  資溪縣非法獵殺獼猴案被中央媒體曝光後,引起社會廣泛關註。資溪縣檢察院在依法批捕、起訴直接涉案人員同時,根據線索果斷出擊,組織專門力量查辦監管失職人員。江西省檢察院也先後赴撫州、資溪等地,就查處該案背後的瀆職犯罪進行指導,推動了案件查辦。目前,該起案件背後的兩名瀆職人員已被查處,同時,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非法出售野生動物的餐館老闆婁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吳某、楊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和六年。
  據統計,2013年,江西省檢察機關共依法查辦發生在生態環境和能源資源領域的瀆職犯罪人員47人,辦理重特大案件12件。
  ■創新
  多措並舉擴散法律監督效應
  石落水面,漣漪迅速擴散。近年來,江西省檢察機關不斷推出一項項針對性、操作性強的創新舉措,就像一塊塊有力擊中湖心的石頭,讓法律監督的效應不斷擴散。
  都昌縣擁有江西人民“母親湖”鄱陽湖三分之一水域面積和十分之一湖岸線,全縣24個鄉鎮有21個環湖。因縣裡耕地少、濱湖多山,近年來失火、濫伐林木、非法獵捕候鳥、禁漁期非法捕魚等破壞鄱陽湖生態環境的刑事案件時有發生。
  都昌縣檢察院緊扣縣情民意,打破按地域設置檢察室的傳統思路,在數十萬候鳥越冬高峰來臨前,設立全國首個生態保護專業檢察室,縣裡還將它高配為與該院反貪局同等規格的副科級內設機構。
  檢察室檢察官們主動走訪林業、國土、環保、鄱陽湖濕地候鳥保護等行政執法機關,深入周溪、三汊港等沿湖鄉鎮群眾家中,通過巡迴宣傳檢察職能、編髮典型案例、受理群眾舉報、解決漁民糾紛、參與湖區秩序綜合整治等行動,推動了鄱陽湖生態保護工作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守護了這方美麗家園。
  2013年上半年,該院受理破壞鄱陽湖生態環境的普通刑事案件2件2人,相比2012年同期的6件7人,下降67%。
  在新建縣,昌邑檢察室也將緊鄰鄱陽湖候鳥保護巡查站建起。新建縣委、縣政府已批覆,出資25萬元用於檢察室的籌建工作。
  除監督力量的有機調配外,創新還體現在完善協作上。
  在外部,江西省檢察機關普遍與國土、城建、環保、林業等部門建立健全了聯繫協調機制,加強工作聯絡和信息通報,針對侵占濕地非法養殖、違法排污等行為,通過檢察建議、督促起訴等方式,督促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加強監管、糾正違法。同時,進一步加強與公安、法院的協作配合。對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堅持快捕快訴;對案情複雜的,堅持提前介入偵查,引導取證,並重點加強對公安機關有案不立及以罰代刑情況的監督。
  在內部,積極整合資源,建立偵監、公訴、反貪、反瀆、控申、民行等部門共享的信息平臺,對辦案過程中發現的破壞生態環境案件監督線索,及時移送。新建縣檢察院反瀆局查處的石崗鎮林業管理工作站原站長劉某玩忽職守案,貴溪市檢察院反瀆局查處的林業木材檢查站周某玩忽職守案,都是他們依據院內其他業務部門及時移送的線索辦成的。
  在修複方式上,創新舉措也取得了良好效果。江西省檢察機關積極促成犯罪嫌疑人用補種樹苗、義務擔任護林員等方式,積極恢復受損的生態環境,並把林木的恢復情況作為量刑建議的重要依據,實現懲罰犯罪與保護生態環境的雙贏。積極建議法院對盜伐濫伐林木、失火等案件,在案發地現場公開審理,增強林區群眾的環保意識、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提高庭審的法律教育效果。
  在辦案過程中,該省檢察機關認真分析典型個案和多起類案的犯罪規律、特點和原因,有針對性地向有關政府職能部門提出預防犯罪、完善管理措施的檢察建議,並加強事後溝通回訪,推動相關部門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據統計,該省檢察機關通過分析破壞生態環境犯罪的發案特點和原因,2013年以來共提出檢察建議210份,有效推動了相關職能部門加強環保監管。  (原標題:青山綠水間的檢察“矩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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