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2月6日電 (記者 尹力)北京市人民檢察院6日舉辦“檢察開放日”活動,首次向參觀代表開放司法鑒定中心,“揭秘”電子數據取證工作在偵查犯罪中的重要作用。
  當日,60餘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普通市民、學生以及媒體記者,先後參觀了檢察院辦案工作區、大要案指揮中心、司法鑒定中心等場所,並與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進行了咨詢交流。其中,首次向代表們開放的司法鑒定中心吸引了不少人的好奇目光。
  走進鑒定中心,面積不大的房間內,擺滿了林林總總的高科技工具,如高速硬盤克隆機、密碼破解系統、現場快速勘查系統、手機取證系統等。據北京市檢察院技術處高級工程師趙憲偉介紹,司法鑒定中心電子數據鑒定實驗室已投入使用近4年,至今共辦理了200多個案件。
  趙憲偉表示,該中心承擔的主要任務是發現和固定貪污賄賂案件、瀆職侵權案件等職務犯罪案件中的電子數據證據;在公訴案件、偵查監督案件中開展電子數據證據的審查判斷。目前,中心開展的電子數據取證工作主要包括:磁盤取證、手機取證、數據勘查、互聯網證據固定及密碼破解等。
  在信息時代,人們的生活很難離開手機和電腦。在司法實踐中,手機和電腦作為物證和電子數據存儲源的地位也越來越突出,利用專業手段提取及鑒定電子數據的工作在偵查犯罪中的作用日漸重要。趙憲偉回憶說,有個情節較為複雜的大案,“一共查了80多臺電腦”。
  趙憲偉透露,北京檢方的技術人員現已熟練掌握相關科技手段,在搜集證據的過程中,有能力破解嫌疑人的個人電腦、電子郵箱及聊天工具,並恢復其已刪除的磁盤信息、通話記錄、手機短信等,從中發現蛛絲馬跡,“例如在口供中沒說的行賄受賄情節,可能會在嫌疑人與其他人發的信息中找到”。
  趙憲偉說,新刑事訴訟法正式將“電子數據”規定為法定證據種類之一,說明電子證據的效力和積極作用已經得到認可。作為新增的鑒定種類,電子數據鑒定現已成為檢察機關自偵案件偵破上的重要手段與重點發展方向。
  自2006年以來,每年12月上旬,北京市各級檢察機關均會面向社會進行開放,這一活動至今已連續舉辦了8年。(完)
  (原標題:北京檢方“揭秘”電子數據取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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